一、问题的提出
二、网络公关异化行为的研究现状
三、网络公关异化行为释义
四、网络公关异化行为各主体的法律责任
(一)媒体。
(二)幕后操纵者。
(三)执行主体与幕后操纵者的共同责任。
1.刑事责任。
2.民事责任。
五、网络公关异化行为法律规制的新路径
(一)言论自由与名誉权的平衡。
(二)惩罚力度与侵害权益的平衡。
文章摘要:随着网络科技的迅速发展,网络公关已经成为各大企业或者组织营造自身形象、提升产品声誉的重要手段,但近些年来,公关行业出现很多为牟取利益而采用不正当手段的公关行为,即网络公关异化行为,其幕后操纵者和执行主体共同损害了公众和企业的利益,破坏了市场秩序,亟需规制。目前我国对于此类行为的规制,主要依靠传统法律规范,但是法律的滞后性使得规范主体范围过小,很多新型违法行为不能得到有效规制。为了更好应对网络公关异化乱象,通过分析幕后操纵者和执行主体在现行立法中的法律责任,使网络公关异化行为法律风险明晰化,也为多角度规制网络公关异化行为提供理论基础。规制网络公关异化乱象,仅靠司法规制远远不够,需要建立政府、公众和媒体的联合监管体系,多方位抵制网络公关异化。
文章关键词:
论文分类号:D923;D924.3
文章来源:《国际公关》 网址: http://www.gjggzz.cn/qikandaodu/2022/0224/1074.html